案情简介:田某是东莞中堂某酒店老板。2012年1月,某哥约田某去南海看酒店,于是田某就和吴某、某哥一起过去南海。返程时,某哥开车送田某、吴某回东莞,车上另载有某女。半路上,某哥接到一个电话,便称临时有事,就叫田某开车,然后某哥下车走了。 田某开车路经南海乌鸦口检查站旁时,发现车子有障碍,于是下车检查车子。突然此时一群检查员走过来叫田某等人蹲下抱头,并对田某等人及车辆进行检查。检查后发现99.6克毒品。 田某声称毒品不是其本人的。但其本人来东莞前又确实吸食过毒品。于是田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拘留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。 田某被拘留后,其家属非常紧张,于是委托熊律师为辩护人。熊律师接到案件后,立即和佛山公安局南海分局进行联系,要求会见当事人;取得公安局南海分局同意后,马上带着相关手续,迅速赶往南海区看守所会见田某。 在会见过程中,熊律师详尽地了解了整个事件,分析并挖掘其中的疑点。通过一番周密思考后,熊律师认为认定田某有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的证据不足。于是熊律师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。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经过慎重审查后,认为田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确实证据不足,决定对田某予以释放。2013年3月4日,经佛山公安局南海分局决定,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作出了佛南看释字(2013)1462号释放证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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