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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中级法院曝光一批老赖 限制其高消费
2014年10月19日

5月20日,东莞中级法院展开以“集中、强效、教育、公开”为主题的执行大行动。图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(红色衣服)现场吵起来。(资料图片)

  东莞阳光网讯(记者 刘鸿波 通讯员 王创辉 黎谢荣)东莞市两级法院于5月20日至24日开展了以“教育、强制、公开、宣传”为主题的集中执行大行动,行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

  据统计,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,两级法院共向220宗案件发出执行传唤,其中到场集中执行的案件176宗,现场结案157宗(其中完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48宗,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债务109宗),结案标的1876万元。26名被执行人在行动中被司法拘留,6名被执行人被处以罚款,罚款总额为16.5万元。在经传唤没有到庭的44宗案件被执行人中,有11宗案件被执行人在看到媒体报道后,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。

  法院表示,对于经执行传唤不到庭的“老赖”将采取公开曝光及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。

  “执前教育四步走”效果明显 大多案件现场执结或和解

  长期以来,欠债“老赖”行踪难找、态度消极、无所畏惧,是造成人民法院“执行难”原因之一。为此东莞中院在总结已有经验成绩的基础上,一改从前简单分散、大海捞针式的低效执行传统,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创设出“执前教育四步走”模式:第一步,强制传唤被执行人集中到庭——第二步,要求被执行人现场接受教育反思检讨——第三步,督促被执行人现场履行——第四步,对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当场采取强制措施,真正将法院打造成为执行工作“主战场”。

  东莞两级法院将“执前教育”模式融入集中执行行动,一方面改变以往“简单粗糙、单靠强制”的执行思路,着重“攻心为上、先礼后兵”,让被执行人有机会了解法律、反省错误和主动履行,彻底化解矛盾和了结案件。另一方面以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保障,强化教育感化效果,迫使被执行人反省履行,对拒绝悔悟者以惩为教,为执行案件扫清障碍。

  东莞中级法院为此专门制作片长约20分钟的专题宣传教育片《可耻的代价》,生动展示了“老赖们”抗拒执行、逃债赖债所付出的可耻代价。绝大部分被执行人在现场观看教育片后深受震撼,主动转变抗拒态度,积极配合法官解决案件,70%的案件得以履行到位或达成和解。

  对传唤不到庭的老赖 法院将公开曝光及采取强制措施

  行动中还有33宗被执行人经传唤没有到庭。法院表示,对于经传唤不到庭的被执行人,将坚决施以公开曝光、拘留、罚款、阻止出境、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予以打击,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此外法院将加大执行传唤工作的威慑力,考虑采取法警上门送达传票、传唤与查封财产同步进行、连续发出传票、依法实施拘传等措施。

  法院还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力度,尽快实现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网对银行、车辆、房产、国土、工商等财产信息查询的全覆盖,提高执行办案效率。

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曝光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决定

  (2013年第1号)

  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,对长期赖债、态度恶劣、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实施严厉打击,营造诚信守法氛围,建设社会信用体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》之规定,本院决定:对尹仲芬等41名自然人,东莞市富之宝制衣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被执行人名称、住址、欠债金额等赖债信息,予以公开曝光。同时对上述被曝光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,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被限制高消费后,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:(一)乘坐交通工具时,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(二)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;(三)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(四)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(五)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(六)旅游、度假;(七)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(八)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;(九)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。 被执行人为单位的,被限制高消费后,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。

  本院责令被曝光的各被执行人,立即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,并配合执行法院完成各项执行工作。否则执行法院将对其赖债信息长期予以曝光,对其高消费行为予以长期限制,并将依法采取拘留、罚款、限制出境、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、媒体跟踪报道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措施。

  本院同时公布东莞两级法院曝光热线电话,市中级法院:89811033,第一法院:86100015,第二法院:89889117,第三法院:89808719。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违法动态,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,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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