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2.数目巨大的(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出发点)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3.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,依上述划定处罚。
4.滥伐国家级天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,从重处罚。
犯罪客观方面: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《森林法》的划定,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目较大的行为。
1.必需具有违背《森林法》的划定的行为。
违背《森林法》的划定,即包括违背立法机关制定的《森林法》的有关划定,又包括违背国务院根据《森林法》的划定制定的有关森林保护法规,而且还包括国家林业主管部分根据森林法律,法规帛定的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部分规章。
2.违背《森林法》划定的行为必需是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。
虽有违背《森林法》划定的行为,但该行为不属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,而是属于其他诸如盗伐林木,非法采伐,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,非法收购,运输,加工,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,则也不能构本钱罪。
3.滥伐林木的数目必需达到较大才能构本钱罪。
虽有滥伐森森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,但其数目没有达到较大,也不能以本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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